时间:2018-06-13浏览:3814
评定程序:
1、评选过程为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。
2、班级推荐、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进行审核,并在学院内公示三天。
3、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工部评审。
4、最后经学校通过后统一上报省主管部门。